(一)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 凡在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项目,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应当缴纳配套费。(二)征收面积和征收环节 按本市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日内按证照住宅面积一次缴清配套费,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这个缴纳的开发成本---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费用需要计入成本。这一规定表明,并非所有支出都可以直接计入费用,而是需要区分哪些支出应该计入成本。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满足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需求,如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等配套设施建设而支付的费用。这类费用的性质决定了它应该被视为开发成本的一部分,而非直接费用。
计入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建设费:为改善项目周边交通条件,企业需承担的道路建设或改造费用。
供水设施建设费:包括自来水管道、泵站等供水系统的建设成本。
供电设施建设费:涉及电力线路、变电站等供电设施的投入。
排污设施建设费:为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进行的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
绿化和公共设施费:用于公共绿地、休闲设施等的建设与维护成本。
计入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税务处理有重要影响。这要求企业在成本和费用的分类上做到准确无误,以便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效率。同时,合理分配成本,对于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制定投资决策以及与投资者沟通项目价值具有关键作用。
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开发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而且对项目投资决策、经济效益评估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实现长期稳健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配套设施费征收规定凡在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项目,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应当缴纳配套费。从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费的征收标准由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元调整为550元。
(一) 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
凡在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项目,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应当缴纳配套费。从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费的征收标准由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元调整为550元。
(二) 征收面积和征收环节
按本市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日内按证照住宅面积一次缴清配套费,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配套费征收部门应当在建设单位申领项目交付使用许可证前,根据实际测绘住宅面积,按已缴费的标准对配套费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按规定应缴纳配套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以分两次缴纳配套费:首次(征收环节同上)缴纳50%,其余50%在建设单位申领项目交付使用许可证前缴纳。第二次缴纳配套费的标准与第一次一致。
(三) 低容积率住宅项目征收面积核定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规定,对于容积率低于1.0的住宅项目,统一按1.0容积率核定征收配套费面积。
(四) 缴纳配套费所需提交材料
缴纳配套费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的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总平面图;
4、配套费缴纳项目表。
商品房的配套费有具体规定吗?一般是多少?在山东地区.
全称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个城市都有规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多少元向开发商收取,分几个档次,高层、小高层、多层标准不一样。三线城市一般在50--100元/平方每个城市的收取机关也不一样,有些是规划局收,有些是建设局收,有些是国土局收,也有些是住建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