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费按什么标准交契税(房地产企业动迁补偿费、配套费需不需要缴纳契税?从什么时候开始要交纳的?比率是多少?什么文件中写的?)
城市配套费交契税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因此,企业取得政府出让的土地时,向政府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市政建设配套费)需要计入成交价格计征契税。城市配套费交契税依据
法律分析:基础设施配套产_的费_。是拟建项_向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交纳的市政公_配套设施费,主要包括门前城市主次_道、给排_、供电、供_、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_和园林绿化等项_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_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_统筹安排使_。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征收契税,主要依据就是财税〔2004〕134号_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_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_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统_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九条 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契税吗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基础配套设施费房地产企业动迁补偿费、配套费需不需要缴纳契税?从什么时候开始要交纳的?比率是多少?什么文件中写的?
契税是买房的时候,收入乘以相应税率交的。客户交。120以下,1.5%,120以上3%
房地产公司不用交,受让人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