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四个阶段(工程前期的立项都包括那些方面)
政府项目立项的基本流程
政府项目立项的基本流程如下:1. 立项阶段:
-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专业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 报告经评审通过后,项目即可基本立项。
- 该过程中需征求土地、规划、财政等部门的意见或承诺。
2. 设计阶段:
-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初步设计需提交建设管理部门评审,施工图设计则可能需要相关审查单位审核。
3. 招投标阶段:
- 进行设备采购和土建工程的招标工作。
4. 施工阶段:
- 实施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
5. 验收阶段:
- 项目完成后,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6. 竣工阶段:
- 施工单位需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文字报告和竣工图纸等。
在项目立项过程中,需完成以下工作:
- 项目建议书
- 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及用地审批
- 项目立项审批
- 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
在规划和设计阶段,要完成:
- 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
- 详细规划方案的提出
- 详细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规划许可
招投标工作由:
- 编制招标文件和清单、控制价,并进行招前审计
- 组织招投标活动
- 标前约谈
- 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阶段包括:
- 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相关手续
- 施工队伍进场
- 施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
- 委托工程监理
- 严格控制变更签证,确保按图施工
项目竣工时需:
- 进行规划核实
- 完成竣工验收和备案
最后,进行结算审计,包括:
- 结算审计
- 项目检查
- 项目移交和后评价
以上流程的法律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工程前期的立项都包括那些方面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通常被划分为四个关键阶段,分别是工程项目策划与决策阶段、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总结评价阶段。大多数项目都会遵循这样的人力和费用投入模式,初期投入相对较少,随着项目推进,投入逐渐增加,直至项目接近尾声时,投入又会逐渐减少。在工程项目策划与决策阶段,主要的工作内容涉及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及决策等。这个阶段的目标是通过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以及对各种实施方案进行深入分析和比较,来确定最佳的投资方案。
具体来说,投资机会研究主要是识别和评估潜在的投资机会;初步可行性研究则是对项目进行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以确定是否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可行性研究则是对项目的全面技术、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项目是否可行;项目评估则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细致审查,确保项目符合预期目标和标准;而决策阶段则是基于上述所有研究和评估的结果,最终确定项目是否应该启动。
这一阶段的工作不仅要求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客观的判断力,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和最终目标的实现。
房地产行业的开发立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