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的,应当承担逾期违约金;②、工程逾期交付的,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偿付逾期违约金。
违反工程承包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1、 承包方的责任: ①、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的,应当承担逾期违约金; ②、 工程逾期交付的,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偿付逾期违约金。 2、 发包方的责任: ①、 发包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竣工日期可予顺延,并应赔偿承包方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③、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④、 逾期验收的,支付逾期违约金; ⑤、 不按约支付工程款的,承担逾期违约金。什么是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并分析在施工合同中的具体应用
一、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二、违约承担形式包括:
1、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115条)。
三、在施工合同中,根据不同情形判定违约责任。
承包人的责任:
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人的责任:
第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四,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五,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