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关于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第一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翻建和扩建的住房、厂房或公共建筑,均应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隐瞒不报私自开工的,处以应缴额的一至三倍罚款。7.环卫|1.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中小学吗一、配套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什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沈阳市关于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苏家屯、新城子镇区内)新建、翻建和扩建的住房、厂房或公共建筑,均应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二条 配套项目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公共设施配套,包括小学校、托幼园所、居委会、医疗点、邮政公用电话亭(所)五项;第二类是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包括道路、排水、给水、公共交通、绿化、路灯和环境卫生七项。第三条 配套费使用范围,原则上用于小区或厂区红线以外的市政公用主干线的改造和建设(插建工程到道路红线)以及绿化、路灯和环卫设施(包括小区内部设施)的建设。第四条 建房动迁补偿费,商业网点费以及供电、供热、煤气、通讯等配套项目未包括在内,仍按原有规定办理。第五条 建房配套费一律按建筑面积(其中翻建和扩建按增加面积)计费,费用从建筑工程投资中列支。其收费标准如下:(1)建住宅,两类费用全部征收,每平方米建筑收费二十七元五角。
(2)建公共建筑,只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建筑收费十七元。
(3)建厂房只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建筑收费十五元。第六条 建房配套费委托建行负责统一收取,单列帐号,分项记帐,由市纳入城建计划,统一安排使用,不得挪用。第七条 凡应交纳建房配套费的单位,应按规定数额交到指定的银行,并凭银行收款单据办理施工执照和开工手续。隐瞒不报私自开工的,处以应缴额的一至三倍罚款。第八条 配套设施主管部门必须根据规划要求,建设和改造设施,保证与房屋建筑同步完成,以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第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对于一九八五年以前开工的未完工程,要补征配套设施费。
附:
^^配套设施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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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额(元/|
项 目 | | 范 围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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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用建筑设施 | 10.5 |
1.小学校 | 5 |
2.托幼园所 | 4 |
3.居委会 | 0.5 |
4.医疗点 | 0.5 |
5.邮政公用电 | 0.5 |
话亭(所)| |
二、市政公用设施 | 17 |
1.道路 | 5 |小区或厂区红线以外,市政主干线。插建
2.排水 | 3 |房屋配套到道路红线以外。
3.给水 | 3 |根据需要设置线路
4.公共交通 | 2 |包括小区内绿化,厂区只收50%。
5.绿化 | 1.5 |包括小区路灯,厂区只收50%。
6.路灯 | 0.7 |包括小区内环卫设施,厂区只收50%。
7.环卫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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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中小学吗
一、配套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什么?配套费是我市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财政专项资金,此次政策调整将配套费使用范围由原先9项增至15项,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水处理、环卫、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电力管沟土建、供热、消火栓、公交候车亭;规划配建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中小学。
二、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我市配套费征收标准是400元/平方米,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地上建筑面积计征。以往配套费征收标准含地下面积,此次为鼓励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支持地下空间建设,对建设项目的地下面积全部免征配套费。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行政区域内的配套费征收标准,可在此标准以内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
配套费的使用范围和征收标准是2002年制定的,十多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在实际工程建设中,配套建设的范围、标准及成本都已经产生了很大变化,所以此次新政策一并做了调整。
三、哪些项目可以减免配套费?
实行减免配套费的项目有8类: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三)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造项目;
(四)工业厂房项目;
(五)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项目;
(六)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七)配套建设的初中、小学、托幼园所项目;
(八)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减免配套费政策的建设项目。
四、对哪些项目实施财政补助?
实行配套费财政补助的项目共4类:
(一)民办中小学、托幼园所和各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项目;
(二)公用雨污水泵站、处理站,给水(中水)公用加压站,换热站,垃圾处理站(转运站),独立公用厕所等城市公用设施;
(三)独立建设或配建的停车场项目;
(四)非营利性图书馆、博物馆、福利院、医院等社会公益建设项目,为住宅小区配建的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站)、托老所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对以上项目按照不超过建设单位缴纳的配套费数额予以财政补助。
五、新政策实施时间?
什么是配套费
配套费是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扩展资料:
配套费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同时,一般规定可以减免的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能否减免不明确,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可能减免。 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所包含的内容各地又有很大差别,有些没有包含的项目会另外收取。
降低政府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建筑合同鉴证费、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并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逐项予以重新核定。
按照从严控制住房建设收费的原则,改革白蚁防治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收费项目的计费方式,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制定。整顿规范住房交易服务收费。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评估、委托拆迁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收费办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房屋配套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入哪个会计科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账务处理:借;开发成本
贷;货币资金或其他科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
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