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是什么?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如下:
1、考生是各工程大类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或者考生具有高等职业教育资格证书,又或者从事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工程设计,等等基层工作满6年工作经验的。
2、具有管理学、工程类专业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者本人从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基层工作满4年工作经验的。
3、具有管理科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及以上学历的。
除了以上资质和条件报考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本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以及超高的道德品行。
2、考生必须是我国合法的公民,同时考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一、监理工程师有几个专业:
监理工程师共有3个专业类别,即土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考生在报考时需要从这3个专业类别中选择一个。
二、监理工程师通过条件: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条件是达到总分的60%。全科/增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三、监理工程师合格条件:
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是各科目总分的60%,各科目合格分数不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10分,66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110分,66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160分,96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120分,72分。
监理工程师报考的条件是什么?
监理工程师报考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或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参考资料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