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土地增减挂钩的意思如下:土地增减挂钩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减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同时在城镇增加相应的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具体流程包括:
1、开展专项调查,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和整理复垦潜力;
2、编制专项规划,安排项目区规模布局;
3、实施规划,包括土地整理复垦方案和资金预算。
土地增减挂钩的实施效果:
1、节约土地资源:通过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减少了对新土地的开发需求,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2、促进城乡发展:实现了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3、改善生态环境:减少了对自然土地的占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4、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通过优化土地使用结构,提升了土地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5、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往往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升,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土地增减挂钩是通过整理复垦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农村用地面积,同时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该政策旨在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第三条
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是通过建设新的城镇用地和拆除农村建设用地来实现城乡用地平衡的措施。的地块共同组成项目区。通过拆除农村建设用地和新建城镇用地等措施,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使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和可持续。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耕地的增减关系,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这种做法可以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农村耕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