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后或配置不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将严重阻碍城市的发展。适度超前,配置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不仅能满足城市各项活动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房地产企业付的拆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需要缴纳契税。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哪些
1、能源设施
2、供、排水设施
3、对外交通设施、对内交通设施
4、邮电通信设施
5、防灾设施
简介:
城市基础设施(urban infrastructure)是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是城市中为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而建设的各类设备的总称。
具体设施:
1、能源设施
液化石油气、暖气和新兴太阳能设施等;
2、供、排水设施
包括水资源保护、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
3、对外交通设施、对内交通设施
前者包括航空、铁路、航运、长途汽车和高速公路;后者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铁、轻轨高架、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停车场、轮渡等;
4、邮电通信设施
如邮政、电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广播电视等。
5、防灾设施
如消防、防汛、防震、防台风、防风沙、防地面沉降、防空等。
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包括哪些?
一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
二 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即俗称的基础建设,而且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即社会性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它们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经济越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高;完善的基础设施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促进其空间分布形态演变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往往需较长时间和巨额投资.对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远离城市的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更需优先发展基础设施,以便项目建成后尽快发挥效益.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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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
一、城市基础设施构成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由城市交通、给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境卫生、防灾等工程组成,是城市建设的主体部分,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体系。
城市各项工程的完备程度直接影响城市生活、生产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滞后或配置不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将严重阻碍城市的发展。适度超前,配置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不仅能满足城市各项活动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完备、健全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系统是城市建设最重要的任务。
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城市和区域水资源的状况,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合理选择水源,进行城市水源规划和水资源利用平衡工作;确定城市自来水厂等给水设施的规模、容量;科学布局给水设施和各级给水管网系统,满足用户对水质、水量、水压等要求;制定水源和水资源的保护措施。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城市自然环境和用水状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容量;科学布局污水处理厂(站)等各种污水处理与收集设施、排涝泵站等雨水排放设施以及各级污水管网;制定水环境保护、污水利用等对策与措施。根据当地气候、生活与生产需求,确定城市集中供热对象,供热标准,供热方式;合理确定城市供热量和负荷,选择城市热源工程规
城市配套费交契税依据
法律分析:基础设施配套产_的费_。是拟建项_向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交纳的市政公_配套设施费,主要包括门前城市主次_道、给排_、供电、供_、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_和园林绿化等项_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_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_统筹安排使_。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征收契税,主要依据就是财税〔2004〕134号_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_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_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统_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九条 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征收契税,主要依据就是财税〔2004〕134号文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主要依据: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定,
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规定,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收到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如何做账?
基建补贴属于企业的"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月末要转出当月结转补贴收入时,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且要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去平均分配,计入当期的损益.
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者损失的,可以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且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而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吗?
付的拆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吗
这些都不在契税征收范围内。房地产企业付的拆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政府免交的市政设施配套费是否缴纳契税?
根据财税〔2004〕134号文件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因此,你企业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如有减免的,仍应当按应缴的配套费全额乘以税率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