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所以,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除此之外,小区的公共财产还包括:购房人交纳的2%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小区公共财产的收益。
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
小区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商业服务、市政公用、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金融邮电、文化体育设施以及社区服务设施这八项设施。按照目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一个完善的居住小区就需拥有这八项生活的基础配套设施。
小区公共设施具体是由哪些组成: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等。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等。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等。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等。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等。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等。
8、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
小区公共设施的作用
1、美化整个社区的环境
公共设施能帮助美化整个社会的生活环境,例如小区垃圾桶就能保持小区的卫生干净。
2、方便市民
公共设施还能方便于市民,比如小区内的一些健身器材以及宣传栏等等。
3、能获取最大的城市社会效益
公共设施能帮助我们获取最大的城市社会效益,例如免费自用就能带来好名声以及城市人文的关怀,这非常有利于树立现代化以及高度文明的城市形象。
4、化解压力
公共设施能有助于人化解城市空心化的压力,因为大部分的都市社区公共设施都是免费提供施工的,这就大大降低了社区常住成员的生活开支,同时也吸引了更多外来人员居住。
5、有助于提升人的素质
公共设施还有助于提升人的素质,大家在介绍公共设施服务的同时还能感受到更多的现代文明城市的温馨,这是强化现代公共意识的一种方式,也是养成消费习惯的一种良好方式。
小区配套设施有哪些
小区配套设施分两类,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另一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交通配套首先要考察小区外的道路是否平整、宽阔,如果有私家车是否很容易进出。还有公交站点距离小区的距离以及公交线路是否合理,周边的道路距离城市环线和主干线有多远,上下班是否拥挤。还要考虑到如果遇到雨雪等恶劣的天气是否可以轻易打到出租者,这些都关系到每天的出行是否方便。
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
包含,但不限于下面的设备设施、场地等等: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
5、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5、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
6、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
7、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8、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
9、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
10、电梯、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
12、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哪些包括室内装修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运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能不能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扩展资料
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与房屋建立在共同的土地使用权之上,其所有权与房屋的所有权不可分离,必须随房屋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且,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都是为房屋服务的,是房屋的附属物,是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而使之与房屋的所有权相分离的。
所以,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换言之,房屋以外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或其它附属物都属于小区公共财产。
举例来说,小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锅炉房(室)及锅炉、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假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除此之外,小区的公共财产还包括:购房人交纳的2%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小区公共财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