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哪些(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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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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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之一的信息基础设施包括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第十六条凡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上网发布。违者追究其单位及个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哪些
信息基础设施是现代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它是支撑各种信息化应用和服务的基础设施系统。信息基础设施是指一系列的物理资源与设施、软件工具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组成的综合体系,目的是为各种信息通信活动提供支持。
信息基础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网络设施:包括有线和无线网络设备,如光缆、光纤、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网卡等。网络设施是信息基础设施的基础。
2. 通信设备:包括电话、手机、传真机、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它们可以提供语音通信和短信服务。
3. 计算设备:包括各种计算机硬件、中央处理器、存储设备、计算机网络、数据处理器等。计算设备可以处理各种信息处理和计算任务。
4. 安全设备:包括网络防火墙、VPN、安全认证等安全技术和设备。安全设备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
5. 数据库:包括各种关系型数据库、NoSQL数据库、大数据存储等。数据库是储存和管理大量数据的关键设备。
6. 信息系统集成:包括各种信息系统的集成、调试和维护等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是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
7. 云计算和大数据:包括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处理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是信息基础设施的新趋势,可以提供更高效、更灵活、更可靠的信息服务。
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对于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它的建设和应用将加速推动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因此,未来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也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信息基础设施包括
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指光缆、微波、卫星、移动通信等网络设备设施。
1、既是国家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支撑,也是保证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本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特点是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通用性强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信息基础设施:
1、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2、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
综上所述,在信息基础设施建没中贯彻民建军用要求是指在信息基础设施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的建设中,为适应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需要,增强战时和特殊情况下信息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所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之一的信息基础设施包括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机关信息化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健康有序的发展,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北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应遵循统筹规划、政府引导、资源共享、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务求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等。 第五条 荆州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的统一规定,准确及时的提供信息化有关统计资料,接受对信息化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第二章 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荆州市信息产业局是本市信息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信息资源的共享; (四)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理的资质管理工作,对在我市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和开发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备案; (五)指导和协调公共信息网络,履行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赋予的市场监管职责; (六)配合各应用部门搞好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有计划、有步聚地开展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 (七)会同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部门,搞好我市信息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 信息化工程的运行管理 第八条 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化工程项目,包括基础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向投资主管部门申报审批或核准,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或核准前,应当征求同级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属国家、省投资的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有效的文件备案。 第九条 在本市从事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开发、施工、服务及保障的业务单位,须持信息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相应的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资质证书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十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与信息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进行,经市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凡在本市建设信息化项目均应当依法实施招标、投标和监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监理、质量监督和验收。 第十二条 从事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同一项目的建设和监理必须由相互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监理单位要先于建设单位介入。没有确立监理单位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第十三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督,项目完成后,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须参与验收。各建设、投资、施工、监理单位应主动配合支持和接受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信息网络与信息资源管理 第十四条 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管理,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明确分工,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合理开发和利用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五条 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分类开发; (二)政务信息资源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发; (三)保密性的信息资源,按照有关保密法规进行开发; (四)公益性信息资源由相应服务单位开发,面向社会开放,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发信息资源。 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依法保护信息资源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凡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上网发布。 第十七条 从事信息资源开发的单位或个人,对其采集、加工和提供的信息负有审核真伪、优劣和实时维护与更新的责任。禁止用错误信息危害社会,误导公众;严禁不健康的信息污染社会环境。违者追究其单位及个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信息网络运行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接受市信息产业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保密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提供接入服务的网络运行机构,要对接入用户的资料包括网络设置、网络机构等建档。 第五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反有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定的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制作、传输非法信息的,故意向公共信息网络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有害数据,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故意或过失在网络上造成国家机密泄露的,由市国家安全局、保密局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管理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应用和运营信息网络系统,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广泛开发和应用电子信息技术的一系列活动。 (一)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电信传输网、数据通信网、智能业务网、数字综合业务网、有线电视网用于增值业务的设施以及卫星通信网等; (二)信息网络: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传递信息的业务处理系统; (三)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四)信息资源:指广泛存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和部门,有益于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能被广泛利用的信息; (五)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手段,采集、储存、处理信息以达到可以利用的过程; (六)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指应用于传统产业改造等方面的计算机应用。主要包括过程控制、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辅助与制造(CAD/CAM)、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MI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营销资源计划管理(EMRP)、制造资源计划管理(MPRII)、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建筑智能化系统等。 第二十五条 党政机关的内网建设,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是指什么
基础设施知道吧。就是最基本的,象电话线,电线杆,电缆,光纤等。与通信有关的基础设施就是信息基础设施,我刚才说的都是。